以爱之名,购买“壮阳保健品”,殊不知,保健品非法添加“伟哥”,摇身一变,保健品成了有毒、有害食品。
案情回顾(一)
2022年5月晚,一对男女来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开设的保健品店。陈某某随即以“壮阳”等功效向该对男女推销成人性保健用品,并向其出售了“勃霸”“美国金根软胶囊”“正阳肾宝”等保健品。经检测,该三种保健品均非法添加了“西地那非”(俗称伟哥)成分。
案情回顾(二)
2022年7月,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于都县公安局联合执法,查处了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开设的商行,该商行向他人销售性保健用品“红钻伟哥”“金牌玛卡”等保健品。经检测,该两种保健品均非法添加了“西地那非”(俗称伟哥)成分。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罗某某出售非法添加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三无”保健品,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已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第二十条: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品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 保健食品中禁止添加西地那非。
西地那非(俗称伟哥):
是一种处方药,该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使用西地那非带来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潮红、消化不良、鼻塞及视觉异常等症状;在脱离医生指导的情况下使用西地那非,会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切记切记:
保健品不是药品,切莫贪图小便宜,购买“三无”产品。若身体有恙,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
来源: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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